大取
天之爱人也,薄于圣人之爱人也;其利人也,厚于圣人之利人也。大人之爱小人也,薄于小人之爱大人也;其利小人也,厚于小人之利大人也。
以臧为其亲也而爱之,非爱其亲也;以臧为其亲也而利之,非利其亲也。以乐为利其子,而为其子欲之,爱其子也;以乐为利其子,而为其子求之,非利其子也。
于所体之中而权轻重,之谓权。权非为是也,亦非为非也。权正也。
断指以存腕,利之中取大,害之中取小也。害之中取小,子非取害也,取利也。其所取者,人之所执也。遇盗人,而断指以免身,利也;其遇盗人,害也。
断指与断腕,利于天下相若,无择也。死生利若,一无择也。
杀一人以存天下,非杀一人以利天下也。杀己以存天下,是杀己以利天下。
于事为之中而权轻重,之谓求。求为之非也。害之中取小,求为义,非为义也。为暴人语天之为是也?而性为暴人,歌天之为非也。诸陈执既有所为,而我为之,陈执执之所为,因吾所为也。若陈执未有所为,而我为之陈执,陈执因吾所为也。暴人为我,为天之以人,非为是也。而性犹在,不可正而正之。
利之中取大,非不得已也;害之中取小,不得已也。所未有而取焉,是利之中取大也;于所既有而弃焉,是害之中取小也。
义可厚,厚之;义可薄,薄之,之谓伦列。德行、君上、老长、亲戚,此皆所厚也。为长厚,不为幼薄。亲厚,厚;亲薄,薄。亲至薄,不至义。厚亲不称行,而类行。
为天下厚禹,非为禹也;为天下厚爱禹,乃为禹之爱人也。厚禹之为加于天下,而厚禹不加于天下。若恶盗之为加于天下,而恶盗不加于天下。
爱人不外己,己在所爱之中。己在所爱,爱加于己。伦列之爱己,爱人也。
圣人恶疾病,不恶危难。正体不动。
欲人之利也,非恶人之爱也。
圣人不为其室臧之,故在于臧。
圣人不得为子之事。圣人之法,死亡亲,为天下也。厚亲,分也;以死亡之,体渴兴利。
有厚薄而毋伦列之兴利,为己。
语经,语经也非白马焉执驹焉说求之舞说非也渔大之舞大非也。
三物必具,然后足以生。
臧之爱己,非为爱己之人也。厚人不外己,爱无厚薄。
举己,非贤也。
义,利;不义,害。
志、功为辩。
有有于秦马,有有于马也,智来者之马也。
凡学爱人,爱众众世,与爱寡世相若,兼爱之有相若,爱尚世与爱后世,一若今之世。
天下之利驩。
圣人有爱而无利,伣日之言也,乃客之言也。天下无人,子墨子之言也。
不得已而欲之,非欲之也。非杀臧也,专杀盗,非杀盗也。
小圜之圜,与大圜之圜同。不至尺之不至也,与不至千里之不至,其不至同。异者,远近之谓也。是璜也,是玉也。
意楹,非意木也,意是楹之木也。意指之人也,非意人也。意获也,乃意禽也。志、功不可以相从也。
利人也,为其人也。利富人,非为其人也。有为也,以富人富人也。
治人,有为鬼焉。
为赏誉利一人,非为赏誉利人也。亓不至,无贵于人。
智亲之一利,未为孝也。亓不至,于智不为己之利于亲也。
智是之世之有盗也,尽爱是世。智是室之有盗也,不尽是室也。智其一人之盗也,不尽是二人。虽其一人之盗,苟不智其所在,尽恶其朋也?
诸圣人所先,为人。
名,实名。实不必名。苟是石也白,败是石也,尽与白同。是石也唯大,不与大同。是有便谓焉也。以形貌命者,必智是之某也,焉智某也。不可以形貌命者,唯不智是之某也,智某可也。诸以居运命者,苟入于其中者,皆是也;去之,因非也。诸以居运命者,若乡里齐荆者,皆是。诸以形貌命者,若山丘室庙者,皆是也。
智与意异。重同,具同,连同,同类之同,同名之同,丘同,鲋同,是之同,然之同,同根之同。有非之异,有不然之异。有其异也,为其同也,为其同也异。
一曰乃是而然,二曰乃是而不然,三曰迁,四曰强。
子:深其深,浅其浅,益其益,尊其尊。
次察由,比因,至优指。
复次察声端名,因请复。
正欲恶者,人右以其请得焉。诸所遭执而欲恶生者,人不必以其请得焉。圣人之拊𣿦也。
仁而无利爱,利爱生于虑。昔者之虑也,非今日之虑也;昔者之爱人也,非今之爱人也。爱获之爱人也,生于虑获之利,非虑臧之利也。而爱臧之爱人也,乃爱获之爱人也。
去其爱而天下利,弗能去也?
昔之知墙,非今日之知墙也。
贵为天子,其利人不厚于匹夫,非加也。
二子事亲,或遇孰,或遇凶,其亲也相若,非彼其行益也,外埶无能厚吾利者。
藉臧也死,而天下害,吾持养臧也万倍,吾爱臧也不加厚。
长人之异短人之同,其貌同者也,故同。指之人也,与首之人也异。人之体非一貌者也,故异。将劒与挺劒异,劒以形貌命者也,其形不一,故异。杨木之木,与桃木之木也同。诸非以举量数命者,败之,尽是也。故一人指,非一人也;是一人之指,乃是一人也。方之一面,非方也;方木之面,方木也。人之鬼,非人也;兄之鬼,兄也。
夫辞以故生,以理长,以类行者也。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,妄也。今人非道无所行,唯有强股肱,而不明于道,其困也,可立而待也。夫辞以类行者也,立辞而不明于其类,则必困矣。
故浸淫之辞,其类在于鼓栗。
圣人也,为天下也,其类在于追迷。
或寿或卒,其利天下也相若,其类在誉石。
一日而百万生,爱不加厚,其类在恶害。
爱二世有厚薄,而爱二世相若,其类在蛇文。
爱之相若,择而杀其一人,其类在阬下之鼠。
小仁与大仁,行厚相若,其类在申凡。
兴利除害也,其类在漏雍。
厚亲不称行,而类行,其类在江上井。
不为己之可学也,其类在猎走。
爱人非为誉也,其类在逆旅。
爱人之亲,若爱其亲,其类在官苟。
兼爱相若,一爱相若,其类在死也。
天对人的爱,比圣人对人的爱要微薄;天对人的利益,比圣人对人的利益要丰厚。大人对小人的爱,比小人对大人的爱要微薄;大人对小人的利益,比小人对大人的利益要丰厚。
因为臧(仆人)是他的亲人而爱他,这不是爱他的亲人;因为臧是他的亲人而给他利益,这不是给他的亲人利益。因为音乐是对他的孩子有利,而替他的孩子想要得到它,这是爱他的孩子;因为音乐是对他的孩子有利,而替他的孩子去寻求它,这并不真的是对他的孩子有利。
在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中权衡轻重,这叫做“权”。权并不是为了肯定对的,也不是为了否定错的。权是正当的衡量。
砍断手指来保全手腕,这是在利益之中选取大的,在祸害之中选取小的。在祸害之中选取小的,并不是选取祸害,而是选取利益。他所选取的,是人们所坚持的。遇到强盗,砍断手指来避免丧命,这是利益;遇到强盗这件事本身,是祸害。
砍断手指与砍断手腕,如果对天下的利益是相等的,那就没有选择。死与生如果对天下利益相等,也完全没有选择。
杀掉一个人来保存天下,并不是杀掉一个人来有利于天下。杀掉自己来保存天下,这是杀掉自己来有利于天下。
在做事的过程中权衡轻重,这叫做“求”。求取某种行为并不就是对的。在祸害之中选取小的,是为了求取义,但这本身并不就是义。替暴虐的人说“天意是这样的”是对的吗?而本性是暴虐的人,歌颂天道是这样的,那是不对的。各种既定的陈规旧说既然有所作为,而我照看做,那么陈规旧说所做的事,就是由我的行为而产生的。如果陈规旧说还没有所作为,而我为它创立了陈规旧说,那么陈规旧说就是由于我的行为而产生的。暴虐的人为我做事,是认为天用他来治理人,这并不是正确的。然而他的本性仍然存在,不能纠正而强行去纠正它。
在利益之中选取大的,不是迫不得已的;在祸害之中选取小的,是迫不得已的。对于还没有的东西而去取得它,这是在利益之中选取大的;对于已经拥有的东西而舍弃它,这是在祸害之中选取小的。
按照道义可以厚待的,就厚待他;按照道义可以薄待的,就薄待他,这叫做“伦列”。德行、君主、长辈、亲戚,这些都是应当厚待的。对于年长的厚待,并不等于对于年幼的就要薄待。亲人对我们厚,我们就厚待他;亲人对我们薄,我们就薄待他。亲人极其薄待我们,也不至于完全不讲道义。厚待亲人并不依据他们的德行,而是依据他们与我们的亲疏关系这一类标准。
为了天下而厚待禹,并不是为了禹本人;为了天下而深切地爱禹,是因为禹爱他人。厚待禹的行为施加于天下,但厚待禹本身并不直接施加于天下。就像厌恶盗贼的行为施加于天下,但厌恶盗贼本身并不直接施加于天下。
爱别人并不排斥自己,自己也处于所爱的范围之中。自己处于所爱之中,爱也就施加于自己身上。按照伦列的原则爱自己,也就是爱别人。
圣人厌恶疾病,但不厌恶危难。端正身体,不为外物所动摇。
想要人们得到利益,并不是厌恶人们对他的爱。
圣人不是为了自己的房屋而收藏财物,所以他的收藏在于为公。
圣人不能完全做到像儿子那样侍奉父母。圣人的法则,是父母死后不再过分厚葬,这是为了天下。厚待亲人,是本分;但因为父母已死而停止厚葬,是身体力行去兴办天下之利。
有厚有薄而没有按照伦列的原则去兴利,这是为了自己。
“语经”说:说白马不是马,等于说马驹不是马。说“求之舞”,这种说法不对。说“渔大之舞大”,也是不对的。
三个条件(故、理、类)必须具备,然后事物才能成立。
臧爱自己,并不是为了爱自己这个人。厚待别人并不排斥自己,爱没有厚薄之分。
抬高自己,并不是贤德。
义,就是利;不义,就是害。
动机和效果要加以分辨。
有对于秦国马的认识,有对于马的一般认识,知道来的这匹马是马。
凡是学习爱人,爱人口众多的世道,与爱人口稀少的世道是相同的,兼爱是相同的,爱前代与爱后代,也完全像爱当今之世一样。
天下的利益是和谐喜悦的。
圣人有爱而没有利,这是伣(一种测日影的器具)所说的话,实际上是客人的言论。天下没有(像墨子所说的那种无私的)人,这是墨子的话。
不得已而想要它,并不是真正的想要它。不是要杀臧,专门杀盗贼,并不是杀盗贼(本身是目的)。
小圆的圆,与大圆的圆,其圆的特性是相同的。不到一尺的“不到”,与不到千里的“不到”,其“不到”的性质是相同的。不同的地方,是远近的差别。这是璜(半璧形的玉),这是玉。
心里想着柱子,并不是想着一般的木头,而是想着构成这根柱子的木头。用手指着某个人,并不是想着一般的人。想着猎获的禽兽,乃是想着禽兽。动机和效果不能相互等同。
使别人得利,是为了那个人。使富人得利,并不是为了那个人(本身)。有所作为,是为了使富人成为富人。
治理人,有时是为了鬼神。
为了赏赐赞誉而利于一个人,并不是为了赏赐赞誉而利于所有人。如果达不到目的,对人就没有什么可贵之处。
只知道对亲人有一项利益,并不算孝。如果达不到这一点,那么知道而不去做,就不算是对亲人的利益。
知道这个世上有盗贼,仍然要爱整个世上的人。知道这间屋子里有盗贼,并不等于要恨整间屋子里的所有人。知道其中某一个人是盗贼,并不等于要恨另外两个人。即使其中一个人是盗贼,如果不知道他在哪里,难道要厌恶他所有的同伴吗?
诸位圣人最先做的事,是为他人着想。
名称,是用来指称实物的。实物不一定有名称。如果这块石头是白的,打碎这块石头,每一小块都与整块一样是白的。这块石头很大,但它的每一小块并不与整块一样大。这是因为有方便的说法。用形貌来命名的,必须知道这个东西是某种东西,然后才能知道这种东西。不能用形貌来命名的,即使不知道这个东西是某种东西,知道它可以称为某种东西也是可以的。凡是根据居住地域或运行变化来命名的,如果进入其中,就都是那样的;离开了,就不是那样的了。凡是根据居住地域或运行变化来命名的,比如乡里、齐国、楚国等,都是这样的。凡是根据形貌来命名的,比如山丘、房屋、庙宇等,都是这样的。
知识与想象不同。有重同(同一事物的不同名称),有具同(同在一起),有连同(互相连接),有同类之同(同一类事物),有同名之同(名称相同),有丘同(区域相同),有鲋同(附丽相同),有是之同(肯定相同),有然之同(认为对相同),有同根之同(同一根源)。有非之异(否定不同),有不然之异(认为不对不同)。有它们的不同,是因为有它们的相同;正是因为它们有相同之处,所以才有不同之处。
第一类是“是而然”(前提是肯定的,结论也是肯定的),第二类是“是而不然”(前提是肯定的,结论却是否定的),第三类是“迁”(概念转换),第四类是“强”(勉强推理)。
墨子说:深的就深究它,浅的就浅解它,增益该增益的,尊重该尊重的。
其次考察事物的缘由,比较其因依,达到最精微的旨意。
再次考察声音的端绪和名称,依据实情来反复推究。
端正喜欢和厌恶的人,人们能凭借自己的实情得到它们。那些遭遇各种境况而产生喜欢和厌恶的人,人们不一定能凭借自己的实情得到它们。圣人对此是抚慰人心的。
仁爱而没有功利的爱,功利之爱产生于思虑。过去的思虑,不是今天的思虑;过去爱一个人,不是今天爱一个人。爱获(婢女)这种爱人行为,产生于思虑到获的利益,而不是思虑到臧的利益。而爱臧这种爱人行为,与爱获这种爱人行为(在本质上)是一样的。
如果去掉他的爱而天下能得到利益,难道就不能去掉吗?
过去知道墙(的功用),不是今天知道墙(的功用)。
高贵到做天子,他给人带来利益并不比普通百姓更丰厚,并不是他额外增加了什么。
两个人侍奉父母,一个遇到丰收年,一个遇到灾荒年,他们对父母的孝心是相同的,并不是后者的行为更好,而是外在形势无法增加我对父母的利益。
假如臧死了,而天下会受害,那么我保养臧会超过万倍,但我对臧的爱并没有增加。
高个子的人与矮个子的人有相同之处,他们的相貌有相同的地方,所以相同。手指与人头不同,人的身体不是只有一种容貌,所以不同。持剑与挺剑不同,剑是用形貌来命名的,它的形状不一样,所以不同。杨树木材与桃树木材相同。凡不是用数量来命名的事物,分析开来,都是这样的。所以一个人的手指,并不等于一个人;这一根手指,却属于一个人。方木的一个面,并不就是方木;方木的面,是方木的一部分。人的鬼魂,并不是人;兄长的鬼魂,还是兄长的鬼魂。
言辞凭借理由而产生,凭借道理而成立,凭借类别而推行。提出言辞却不明白它产生的根据,就是虚妄。现在的人不遵循道路就无法行走,即使有强壮的腿脚,而不明白道路,他的困顿马上就会到来。言辞是凭借类别而推行的,提出言辞却不明白它的类别,就一定会困顿。
所以那些逐渐蔓延的言辞,它的类别属于鼓动惊惧之类。
圣人,是为了天下,他的类别属于追回迷途之类。
有的人长寿,有的人短命,他们有利于天下是相同的,他的类别属于美石(虽不同但同样有益)之类。
一天之内有百万生命诞生,爱并不因此增加厚度,它的类别属于厌恶祸害之类。
爱前代和后代有厚薄不同,但爱前代和后代(的总量)是相同的,它的类别属于蛇的花纹(看似不同实则连贯)之类。
爱他们是相同的,但选择杀掉其中一个人,它的类别属于坑下的老鼠(为全局而牺牲局部)之类。
小仁与大仁,行为的厚薄是相同的,它的类别在于申明普遍原则。
兴利除害,它的类别在于堵漏防溃。
厚待亲人并不依据德行,而是依据亲疏关系这一类标准,它的类别在于江边的井(远近不同但用途相同)之类。
不为自己(而为人)是可以学习的,它的类别在于追逐猎物(为目标而奔跑)之类。
爱人不是为了赞誉,它的类别在于旅店(为他人提供便利)之类。
爱别人的亲人,如同爱自己的亲人,它的类别在于官方的公正(不偏私)之类。
兼爱是相同的,统一的爱是相同的,它的类别在于死(无差别)之类。
墨翟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