循吏列传第五十九
太史公曰:法令所以导民也,刑罚所以禁奸也。文武不备,良民惧然身修者,官未曾乱也。奉职循理,亦可以为治,何必威严哉?
孙叔敖者,楚之处士也。虞丘相进之于楚庄王,以自代也。三月为楚相,施教导民,上下和合,世俗盛美,政缓禁止,吏无奸邪,盗贼不起。秋冬则劝民山采,春夏以水,各得其所便,民皆乐其生。
庄王以为币轻,更以小为大,百姓不便,皆去其业。市令言之相曰:「市乱,民莫安其处,次行不定。」相曰:「如此几何顷乎?」市令曰:「三月顷。」相曰:「罢,吾今令之复矣。」后五日,朝,相言之王曰:「前日更币,以为轻。今市令来言曰『市乱,民莫安其处,次行之不定』。臣请遂令复如故。」王许之,下令三日而市复如故。
楚民俗好庳车,王以为庳车不便马,欲下令使高之。相曰:「令数下,民不知所从,不可。王必欲高车,臣请教闾里使高其困。乘车者皆君子,君子不能数下车。」王许之。居半岁,民悉自高其车。
此不教而民从其化,近者视而效之,远者四面望而法之。故三得相而不喜,知其材自得之也;三去相而不悔,知非己之罪也。
子产者,郑之列大夫也。郑昭君之时,以所爱徐挚为相,国乱,上下不亲,父子不和。大宫子期言之君,以子产为相。为相一年,竖子不戏狎,斑白不提挈,僮子不犁畔。二年,市不豫贾。三年,门不夜关,道不拾遗。四年,田器不归。五年,士无尺籍,丧期不令而治。治郑二十六年而死,丁壮号哭,老人儿啼,曰:「子产去我死乎!民将安归?」
公仪休者,鲁博士也。以高弟为鲁相。奉法循理,无所变更,百官自正。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,受大者不得取小。
客有遗相鱼者,相不受。客曰:「闻君嗜鱼,遗君鱼,何故不受也?」相曰:「以嗜鱼,故不受也。今为相,能自给鱼;今受鱼而免,谁复给我鱼者?吾故不受也。」
食茹而美,拔其园葵而弃之。见其家织布好,而疾出其家妇,燔其机,云「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」?
石奢者,楚昭王相也。坚直廉正,无所阿避。行县,道有杀人者,相追之,乃其父也。纵其父而还自系焉。使人言之王曰:「杀人者,臣之父也。夫以父立政,不孝也;废法纵罪,非忠也;臣罪当死。」王曰:「追而不及,不当伏罪,子其治事矣。」石奢曰:「不私其父,非孝子也;不奉主法,非忠臣也。王赦其罪,上惠也;伏诛而死,臣职也。」遂不受令,自刎而死。
李离者,晋文公之理也。过听杀人,自拘当死。文公曰:「官有贵贱,罚有轻重。下吏有过,非子之罪也。」李离曰:「臣居官为长,不与吏让位;受禄为多,不与下分利。今过听杀人,傅其罪下吏,非所闻也。」辞不受令。文公曰:「子则自以为有罪,寡人亦有罪邪?」李离曰:「理有法,失刑则刑,失死则死。公以臣能听微决疑,故使为理。今过听杀人,罪当死。」遂不受令,伏剑而死。
太史公曰:孙叔敖出一言,郢市复。子产病死,郑民号哭。公仪子见好布而家妇逐。石奢纵父而死,楚昭名立。李离过杀而伏剑,晋文以正国法。
太史公说:法令是用来引导百姓的,刑罚是用来禁止奸邪的。如果文治武备不够完备,善良的人能谨慎地修养自身,那是因为官吏不曾扰乱秩序。只要奉行职责、遵循道理,也可以治理好国家,何必一定要靠威严呢?
孙叔敖是楚国的一位隐士。虞丘相把他推荐给楚庄王,让他代替自己的职位。孙叔敖做了三个月楚相,施行教化、引导百姓,上下和睦融洽,世俗风气十分美好,政令宽缓、禁令有效,官吏中没有奸邪之人,盗贼也不出现。秋冬时节就劝百姓上山采伐,春夏时节就利用水路运输,各自得到便利,百姓都乐于生活。
楚庄王认为钱币太轻,就把小钱改为大钱,百姓感到不便,都放弃了各自的职业。管理市场的市令向宰相报告说:“市场混乱,百姓没有谁能安定地待在自己的位置,队列次序也不稳定。”宰相问:“这种情况有多久了?”市令说:“大概三个月了。”宰相说:“罢了,我现在就让他们恢复原状。”过了五天,上朝时,宰相向楚王进言说:“前些日子更改钱币,是认为钱币太轻。现在市令来报告说‘市场混乱,百姓没有谁能安定地待在自己的位置,队列次序也不稳定’。我请求下令恢复原来的钱币。”楚王答应了,下令三天后市场就恢复了原状。
楚国的民俗喜欢用矮车,楚王认为矮车不便于马匹拉车,想下令让车架加高。宰相说:“政令频繁下达,百姓不知该听从哪个,不行。大王一定要加高车架,我请求教导乡里让他们的门槛加高。乘车的人都是君子,君子不能频繁下车。”楚王答应了。过了半年,百姓都自动加高了车架。
这就是不用教导而百姓自然随从教化,近处的人看到就效仿,远处的人四面观望也效法。所以孙叔敖三次得到相位却不欣喜,因为他知道凭自己的才能自然会得到;三次失去相位也不后悔,因为他知道不是自己的过错。
子产是郑国的一位大夫。郑昭君在位时,用他宠爱的徐挚做宰相,国家混乱,上下不亲近,父子不和睦。大宫子期向国君进言,让子产做宰相。子产做宰相一年,年轻人不再轻浮戏耍,头发花白的老人不用提着重物,孩童不用在田边耕作。两年,市场上不虚报价格。三年,夜里不用关门,路上不捡拾丢失的东西。四年,耕田的农具不用带回家。五年,士人没有军籍文书,丧期不用下令就自行治理。子产治理郑国二十六年去世,青壮年放声痛哭,老人像小孩一样啼哭,说:“子产离开我们死去了!百姓将归向哪里?”
公仪休是鲁国的博士。凭借优异的成绩做了鲁国宰相。他奉行法令、遵循道理,没有任何变更,百官自然端正。他让享受俸禄的人不得与下层百姓争夺利益,接受大利益的人不得再取小利。
有一位客人送给宰相鱼,宰相不接受。客人说:“听说您爱吃鱼,送您鱼,为什么不接受呢?”宰相说:“正因为爱吃鱼,所以不接受。现在我当宰相,能自己供给鱼;如果接受鱼而被免职,谁再给我鱼呢?我因此不接受。”
公仪休吃到自家种的蔬菜觉得味道好,就拔掉园中的葵菜并扔掉。看到自家织的布很好,就急忙赶走家中的妻子,烧掉织布机,说:“难道要让农夫织女到哪里去卖他们的货物呢?”
石奢是楚昭王的宰相。他刚直廉洁、公正无私,没有偏袒和回避。一次巡视县邑,路上有杀人的人,宰相追上去,发现竟是自己的父亲。他放走了父亲,然后回来把自己捆绑起来。派人向楚王报告说:“杀人的,是我的父亲。如果以惩治父亲来树立政令,这是不孝;废弃法令、放纵罪犯,这是不忠;我罪当处死。”楚王说:“追赶而没有追上,不应当定罪,你还是继续治理政事吧。”石奢说:“不偏袒自己的父亲,不是孝子;不奉行君主的法令,不是忠臣。大王赦免我的罪过,是君主的恩惠;接受诛杀而死,是臣子的职分。”于是不接受命令,自刎而死。
李离是晋文公的法官。他因误听而错判杀人,自己把自己拘禁起来,认为应当处死。晋文公说:“官职有贵贱之分,处罚有轻重之别。下属官吏有过错,不是你的罪过。”李离说:“我担任官职是长官,不与下属让位;领取俸禄很多,不与下属分享利益。现在因误听而错判杀人,却把罪责推给下属,这不是我所听闻的道理。”他推辞不接受命令。晋文公说:“你如果自认为有罪,那寡人也有罪吗?”李离说:“法官有法度,判错刑罚就该受刑罚,判错死刑就该受死刑。您因为我能洞察细微、决断疑难,所以让我担任法官。现在因误听而错判杀人,罪当处死。”于是不接受命令,伏剑而死。
太史公说:孙叔敖说了一句话,郢都的市场就恢复了秩序。子产因病去世,郑国百姓放声痛哭。公仪子看到好布就赶走了家中的妻子。石奢放走父亲而自杀,楚昭王的声名得以树立。李离因误判杀人而伏剑自尽,晋文公因此使国法得以公正。
